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道,2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项规定》(以下简称《专项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特别规定》共11章82条,包括一般规定、中药注册分类和上市审批、合理应用人类经验证据、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新药、古代经典处方中药复合制剂、同名同方药、上市后变更、中药注册标准、药品名称和说明书。
文章介绍,《特别规定》与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机联系,在药品注册管理一般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中药开发的相关要求,加强了中药新药的开发和注册管理。
文章称,《中共中央专项规定》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吸收药品审批制度改革的成熟经验,结合疫情防控中医药成果转化实践探索,借鉴国内外药品监管科研成果,全面系统地构建中医药注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中医药监管现代化。(中新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