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5日,中国经济网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报道,中国证监会收到了格力博(江苏)有限公司和新雷压缩机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计意见和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意见和上述公司登记申请文件后,中国证监会同意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申请。上述公司应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计划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批准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公司自同意登记之日起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负责编辑:韩艺佳)